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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诗词征稿] 【22.10.01】关于举办“喜迎二十大•礼赞宅改”征文大赛的启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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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9-12 13:34:5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关于举办“喜迎二十大•礼赞宅改”征文大赛的启事

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,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充分展现新时代余江宅改及乡村振兴取得的新成绩,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二次党代会精神,广泛宣传余江宅改经验和成就,为科学推进深化宅改营造浓厚氛围,进一步讲好“余江宅改”生动故事,擦亮“余江宅改”金字招牌,为全区全力以赴树立“第四面红旗”,区宅改融合办、区文联、区科协、区作家协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以“喜迎二十大•礼赞宅改”为主题的征文比赛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主办、承办单位
主办单位:鹰潭市余江区宅改融合办

鹰潭市余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协办单位:鹰潭市余江区科学技术协会

承办单位:鹰潭市余江区作家协会

二、征文内容
以文学的形式,生动讲述余江宅改过程中的感人故事,重点展现余江宅改中涌现的好人好事,先进典型;重点描绘通过深化宅改促进城融合发展、促进宅基地盘活利用、打造乡村科普活动场所等工作所取得的辉煌成就;重点赞颂宅改中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,村民科学素质的提高,真情礼赞宅改中乡风民风发生的美好变化。作品内容积极向上,主题突出,文字生动,感情真挚,艺术感染力强,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余江地域特色。
三、参赛要求
1.时间: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1日;2022年10月10日~20日评选、评奖。
2.作品体裁:小说、纪实文学、故事、散文,诗词均可。小说类以微型小说、短篇小说为主;纪实文学、故事、散文3000字以内,现代诗歌100行以内。

3.面向全社会征稿,作者地域不限,作品必须体现余江宅改元素;

4.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原创,发现抄袭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,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或名誉权纠纷等法律事宜,均由作者本人负责,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;凡向本次大赛投稿并获奖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(包括用于出版物、存档、征文活动宣传、公益宣传等),不另付稿酬。来稿恕不退还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
5.投稿方式:征文一律发电子邮件到549626406@qq.com

来稿请写明联系方式(姓名、年龄、单位、身份证号码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),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“喜迎二十大•礼赞宅改”征文比赛”字样。

联系电话:13870034368,联系人:陈早兰。

6.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,获奖作品择优在《幸福余江》公众号刊登。

四、奖项设置
一等奖1名,奖金1000元;二等奖2名,奖金800元;三等奖3名,奖金600元;优秀奖若干名,奖金200元。

获奖作品全部发放证书。

鹰潭市余江区宅改融合办
鹰潭市余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鹰潭市余江区科学技术协会
鹰潭市余江区作家协会
2022年7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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