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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[老怪] 于 2026-7-2 07:20 编辑
【七律】生死劫(五)骨肉情真(上平:十一真 )
医嘱:初愈两周,高危;一二月内仍属险境。余素性疏放,归家不慎俯身,引儿“雷霆之怒”。愕然间,忽悟其子经宵旰之苦、忧思之切——
儿正色曰:“自由自在,人之所欲。然生死事大,父安,则母康泰十之九,儿心安十之七。望父察之。”又书短信云:“人非独活,念及亲眷,虽不畅达,亦须持重,世代皆然。儿亦未臻,愿共勉之。”闻之悚然。诚哉斯言。珍重此身,不仅为己,亦为所爱之人耳。
荧屏乍见影嶙峋,不远驰归慰病身。代母持劳分苦累,依床守夜辨寒辛。
因忧一悸关安厄,寄意三思感至亲。莫道男儿心似铁,此时执手重千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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