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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其它征稿] 【22.11.01】“‘海棠家’好家规、好家训、好家风” 征集评选展播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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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0-25 15:15:1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‘海棠家’好家规、好家训、好家风”征集评选展播活动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,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,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根据省文明办《关于开展“好家规、好家训、好家风”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》,市文明办、市妇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“‘海棠家’好家规、好家训、好家风”征集评选展播活动(以下简称“好家风”活动)。




01

活动主题
  深化“践行十爱·德耀嘉州”活动,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家训家教家风,打造具有乐山特色的家风建设品牌,增强家庭明建设的影响力和感召力,营造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浓厚氛围,推动形成爱国爱家、相亲相爱、向上向善、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文明家庭新风尚,助力文明城市创建。


02
征集内容
  征集的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,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,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,有利于形成积极向上、健康文明、和谐进步的社会风尚。
  (一)家规家训。世代传承的家训、俚语俗语中的治家格言,或是自己总结创作的家规,可以采取格言、对联、诗词、警句等形式。
  (二)家风故事。以发生在自己身上或长辈身上的典型事例,以及家庭成员间的亲情故事,深入阐述家庭或家族的家风,可以是诗礼传家、勤俭持家、孝老爱亲、清正廉洁、明事知礼、正直善良、诚实守信等主题的一个方面或是几个方面。



03
活动安排
  (一)作品征集阶段(10月21日—11月1日)
  (二)专家评选阶段(11月上旬)
 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评选出优秀作品,并推荐参加四川省“好家规、好家训、好家风”评选展播活动。
  (三)优秀作品公布及展播(11月下旬)
  在市、县两级媒体公布优秀作品名单,并持续宣传展播优秀作品。



04
参与方式
  一、将作品发送至乐山广播电视台电子邮箱:lstv2270000@163.com
  二、通过下方二维码直接报送作品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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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传作品需注明推荐单位名称、
作者姓名、联系方式、
作品名称、作品简介等信息



05
作品要求

作品内容。家规家训字数不超过50字,要贴近生活、健康向上、语言精练;家风故事字数在1000字以内,要内容真实、思想健康、情感真挚。可以配发相关图片,图片数量不限,大小不少于2M,格式为JPG。(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下载报送表格)。

作品版权。所有报送作品均为公益用途,不为商用。投稿即视作作者已授权同意主办方在各平台渠道展示其报送作品,平台有权决定使用的形式和范围。主办方不承担因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。




06
其他

本次活动将根据家规家训、家风故事的作品质量评出优秀作品,由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,择优推荐参加四川省“好家规、好家训、好家风”评选展播活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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