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云帆1 于 2021-11-18 12:23 编辑
重申:论坛关于发帖数量的规定
【论坛执行坛主】塞上白衣子
为高效利用论坛空间,论坛曾对诗友发帖数量作出过如下规定,现予重申,希望新老诗友严格遵守,希望各版版主做好管理,也希望诗友监督举报。 t+ P4 f2 C: r$ G a, [4 ]
1、每一用户,同一主题发往多个栏目时,所发往的栏目数不得超过5个。, H0 G: y9 H" F1 m P3 n
2、每一用户,不同主题在同一栏目发表,每天最多不得超过5个主题(栏目有特别规定少于5个的,从其规定)。
3、论坛系统设置了防水墙,会对普通用户违规的帖子自动删除。( j2 I+ H$ d: _
4、对以下用户(包括:功勋诗友、参议员、版主、常管、首版)同一主题多发违规的,可由管理员手动删除有关帖子。屡教不改的,可酌情取消其相应职务。. }$ F! f2 ]) R; {! J
5、对违规情节较严重的用户,可以禁言,并删除最近1至6个月的主题帖子。对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用户,可以删除全部帖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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