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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版务] 重申:论坛关于发帖数量的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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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3-12 15:19:1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重申:论坛关于发帖数量的规定
4 y, I. U9 b2 L
【论坛执行坛主】塞上白衣子
( y# ?% Q' z, G6 P! I5 R, w& i
为高效利用论坛空间,论坛曾对诗友发帖数量作出过如下规定,现予重申,希望新老诗友严格遵守,希望各版版主做好管理,也希望诗友监督举报。. @6 M1 q5 E  a% M' R+ @
1
、每一用户,同一主题发往多个栏目时,所发往的栏目数不得超过5个。
2
、每一用户,不同主题在同一栏目发表,每天最多不得超过5个主题(栏目有特别规定少于5个的,从其规定)。
3
、论坛系统设置了防水墙,会对普通用户违规的帖子自动删除。( ^6 [+ G. ~* `  ]; n* K" d! B
4
、对以下用户(包括:功勋诗友、参议员、版主、常管、首版)同一主题多发违规的,可由管理员手动删除有关帖子。屡教不改的,可酌情取消其相应职务。3 o$ G8 N/ T/ n" j2 M6 v
5、对违规情节较严重的用户,可以禁言,并删除最近16个月的主题帖子。对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用户,可以删除全部帖子。
; g; V  A% @, l

发表于 2021-3-12 16:31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收到,自查执行。
发表于 2021-3-12 18:22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收到,照规定执行。
发表于 2021-3-12 21:56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收到,自查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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